1月29日消息,酷派集團發(fā)布公告稱,向小米科技和小米之家等4家公司發(fā)起6項法律訴訟。1月29日消息,酷派集團發(fā)布公告稱,向小米科技和小米之家等4家公司發(fā)起6項法律訴訟??崤杉瘓F稱,本公司接到本公司附屬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
酷派集團稱,本公司接到本公司附屬公司宇龍計算機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告」)通知,原告近日就與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被告一」)、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二」)、深圳市通天達通訊電子有限公司(「被告三」)以及小米之家商業(yè)有限公司深圳第一分公司(「被告四」)(合稱「被告」)之間的發(fā)明專利權糾紛,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訴訟,并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共計六件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案號分別為:(2018)粵民03民初390號、(2018)粵民03民初391號、(2018)粵民03民初392號、(2018)粵民03民初393號、(2018)粵民03民初394號以及(2018)粵民03民初395號(合稱「案件」))。
根據(jù)民事起訴狀,原告訴稱被告生產(chǎn)、許諾銷售、銷售侵權產(chǎn)品等行為侵害原告三項發(fā)明專利權:
(1)專利號為ZL200610034034.8名稱為「移動通信終端的協(xié)同方
法及其界面系統(tǒng)」的發(fā)明專利權;
(2)專利號為ZL201210250264.3名稱為「終端和應用程序的新事件的處理方法」的發(fā)明專利權;
(3)專利號為ZL201210064396.7名稱為「終端和應用圖標的管理方法」的發(fā)明專利權,給原告造成了嚴重的經(jīng)濟損失。
為此,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下述訴訟請求,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產(chǎn)、許諾銷售或銷售涉嫌侵害原告發(fā)明專利權的行為。
2. 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四連帶賠償原告因專利侵權行為所遭受的經(jīng)濟損失,以對被告侵權所得利潤進行審計的結果為準。
3. 判令被告連帶承擔原告為制止發(fā)明專利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律師費、公證費等合理費用。
4. 判令被告連帶承擔案件全部訴訟費用。
酷派集團稱,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均已受理,尚未開庭審理。本公司將在適當時候及時作出進一步公布以向本公司股東告知有關進展。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于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預計2016年度全年凈虧損約30億港元的酷派因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前發(fā)布該年度業(yè)績,目前還是停牌狀態(tài),停牌前股價0.72港元,總市值約36.24億港元。此外,原大股東賈躍亭此前已出售其所持酷派全部持股。
另外,據(jù)路透社此前引述知情消息人士稱,小米已聘請中信里昂證券、摩根士丹利和高盛為其首次公開發(fā)行(IPO)的保薦人。小米IPO估值可能高達1000億美元。消息人士稱,小米最有可能選擇在香港掛牌,預計在今年下半年進行。這將成為香港今年最受期待的中國科技業(yè)IPO案。(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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